信托及资产策划
对于富有阶层,建立信托是现在流行的资产传承规划方式。它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,并保护资产。资产的所有权可以通过信托方式得以转让。受托人负责管理信托,并按照信托所订分配信托收益予受益人。建立信托并非复杂的事。要建立信托,您要写一封信,说明信托将由哪些资产组成,其管理将以受益人的未来收益为目标。
对于希望保障家庭资产免受债权人侵害,或要为子孙后代的需要维持资产的商人,信托尤其适用。如要减轻税务负担,除了使用离岸公司,信托安排也可同样收效。对于希望保障家庭资产免受债权人侵害,或要为子孙后代的需要维持资产的商人,信托尤其适用。
我们-华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,能助您:
- 成立信托、准备遗嘱、意愿备忘录及所有相关文件
- 提供关于财富与资产规划的法律意见及财务咨询
- 独立受托人服务
- 发出授权书
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
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(CIES计划)乃于2003年推出。通过CIES计划,有意入境者可投资于某些特定的资产,以获得居住入境权,而不需要成立或加盟任何企业。
一旦成功申请,CIES计划的申请人可在没有限制或签证要求下,在香港工作、加盟或成立业务。他们可以受惠于香港的自由贸易、自由市场及有利营商、简单及低税率的税制。
如持续或通常居住于香港7年后,申请人及其家属可申请居留权。
自CIES计划推出以来,超过2,000名申请人已被授予香港居留权。
下列人士可以申请CIES计划:
-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
- 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
- 台湾居民
- 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
-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
必要条件:
- 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
-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
- 在提出申请前的2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
-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
- 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6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6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(存款证投资除外,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6个月内作出)
香港工作签证
如要在海外生活及工作,香港乃最受欢迎的地方之一。假如您拥有合适的资格及专业经验,您可以考虑申请工作签证。
香港没有设定具特殊技能及专业人士在港居住及工作的限额。
具特殊技能及专业人士申请香港签证的方法:
- 在香港接受全日制教育 + 已毕业 → 透过非本地毕业生入境安排(IANG)延长逗留或返回香港
- 在香港以外地区获得学位或更高资格 + 非中国大陆居民 → 透过一般就业政策(GEP)移居香港
- 中国内地居民 + 没有在香港受过教育 + 具备所需的知识、技能和/或经验 → 透过输入内地人才及专才计划(ASMTP)来港
上述方法并不适用于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柬埔寨、古巴、老挝、朝鲜民主人民共和国(北韩)、尼泊尔及越南国民
我们-华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,具有丰富经验助您顺利完成申请的程序。如欲了解详情,请与我们联系。


